大陆贵阳发生一起遗产纠纷,一对老夫妻在2005年收养了父母双亡的10岁男童郭甲(化名),16年后在未留遗嘱的情况下相继去世,夫妻俩的女儿郭乙(化名)转走父母名下所有财产和房产,还逼郭甲搬出父母遗留的房子,两人为此对簿公堂。最终郭甲因为未能证明收养关系,被法院判定没有继承权,引起外界议论。
综合陆媒报导,现年30岁的郭甲原本姓王,因为父母相继因病离世沦为孤儿,2005年接受媒体访问时提到,「帮我找个愿意收养我的家吧,我一定乖乖听话,我会做饭、洗衣服…」一对70多岁的退休夫妻知道后,出面领养了郭甲,并透露自从女儿郭乙结婚后,夫妻俩常感到孤单,觉得孩子可怜,加上本身也有能力抚养,便以爷孙名义将其接来同住,并且递交了领养、转学、改名等一系列的申请。
不过16年后,郭姓老夫妻在未留遗嘱的情况下相继离世,留下一栋房子,以及存款、抚恤金、丧葬补助等共计135万人民币(约新台币600万)的财产。没想到2022年,比郭甲大29岁的郭乙突然找上门,称郭甲夫妻名下财产及房子全数归自己所有,要郭甲搬出去。郭甲认为自己被收养后,一直与养父母互相陪伴,并照顾两人的晚年生活,虽然以爷孙相称,但理应与郭乙拥有相同的继承权,于是一状告上法院,要求分割遗产。
然而贵阳市法院调查发现,郭甲仅有同住证明,无实际领养证明,因为按照《收养法》规定,需要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但郭甲却拿不出相关资料。实际派人前往当地民政单位,承办人也表示16年来单位歷经多次改制,收养相关手续文件没有保留下来,最终法院判定收养关系不成立,郭甲未能享有合法继承权。
对此郭甲将另提诉讼,希望能以非继承人「酌定分配」方式,分得一定比例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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