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放是古代强迫犯人流亡的刑罚,地点通常是偏远的地方或离岛,让被流放的人难以回到原居住地或活动之处,而每个朝代都有不同的流放场所,大陆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歷史地理研究中心教授韩茂莉指出,宋朝会将罪犯流放到「沙门岛」,且很少有人能够生还。

《宋史‧刑法志》中记载,「罪人贷死者,旧多配沙门岛,至者多死。」指当时有很多犯罪的人,都被流放到一个叫作「沙门岛」的地方,而且很少有人生还;韩茂莉指出,沙门岛位于渤海和黄河之间的交界处,如今称作「庙岛群岛」,又称「长山岛」,这里是由30多个小岛屿组成的群岛,且与陆地隔绝,在歷史上是山东半岛与辽东半岛海上通行的必经之地。

韩茂莉表示,沙门岛的名字由来与宗教有关,因为海上运输经常遭遇风浪,北宋渔民为求海神保佑,让亲人得以安全回家,所以在沙门岛凤凰山建了娘娘庙,此外岛屿上还建有许多寺庙,且以佛寺为主,而在佛门中通常会将出家的人称为沙门、沙弥,所以才会把这些岛屿统称为沙门岛。

然而和名字极具反差的是,沙门岛虽然是普渡眾生的地带,在宋朝却被当作流放地,因为这里不但距离北宋都城开封(现山东)不远,且和陆地道路隔绝,方便管理,成本也比较低。

韩茂莉说,最让罪犯感到害怕的是,沙门岛是个「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岛上管理犯人的首领几乎可以不顾朝廷的法令,随意处置被流放到这里的犯人,生死、所有的一切都由这位首领掌管、决定;因此一旦被流放到沙门岛,不但要忍受恶劣的生活环境,还会遭受管理者的随意折磨,能够活着回家的人自然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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