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为了惩罚犯罪的人,同时做到杀鸡儆猴的效果,统治者发明了许多残忍、恐怖的刑罚,有时还可能波及到家人、亲戚,害其他人跟着自己受罚,古代中国的「族诛」就是一种连坐的酷刑,受刑人和他的亲友必须接受各种残忍对待,连死后都不得安寧。

族诛是一种源于商朝,连坐受刑人家族处以死刑的刑罚,在秦朝发展出诛三族、诛五族和诛七族;其中关于三族包含哪些人,在歷史上共有3种解释,第一是父母、兄弟和妻子,第二种说法是父、母和妻,第三种说法则是父、子和孙。不过关于族诛,大多数人都会探讨受刑的对象,却很少人知道这些人必须遭受的刑罚是什么。

大陆河南大学教授王立群指出,诛三族的刑罚分为好几个步骤,第一步先处以「黥刑」,在受刑人的脸上刺字,表明罪犯的身分;第二步是「劓刑」,把鼻子割掉;第三步是「斩左右指」,将受刑人的所有手指、脚趾都剁下来;第四步「笞杀之」,用竹板将受刑人活活打死;第五步「削其首」,受刑人死后还要把头砍下来;最后一步则是「制肉酱」,把受刑人遗体上的肉都刮下来,并剁成肉酱。

王立群说,诛三族罪是由秦朝制定,到了汉朝则全面继承秦法,而「汉初三大名将」中的彭越和韩信,人生最后的结局都是被汉高祖刘邦处以诛三族的极刑,其中彭越的「肉酱」还被送到淮南王黥布手中,让他吓到产生谋反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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