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因为寿命较短,通常结婚的年龄也比较早,许多朝代的政府也会鼓励人民及早婚嫁,比如唐太宗李世民就认为「男年二十,女年十五」即可结婚,还曾下令地方官府,如果有男女迟迟没有结婚,成为「剩男」、「剩女」,地方官府就要出钱帮助这些人嫁娶,然而就算有政策规范,唐朝的晚婚现象还是很普遍,主要受到门第观念影响,以及经济压力过大而造成。
根据陆媒报导,唐朝人普遍晚婚的原因有2个,第一是受到南北朝婚姻崇尚门第观念的影响,很多唐朝人,尤其是士人,寧可晚婚也不愿意娶她们眼中门第低的女子,比如士人郑瑨就常把「达则娶于卿相」挂在嘴边,意指要娶就娶大官的女儿,于是年过30了也还没有结婚。
除此之外,唐朝很多年轻男性的目标,是透过科举获得进入官场、攀附豪门大族的资格,接着迎娶豪族中的女性以换得仕途的顺利,因此在唐朝,男性到了30、40岁不结婚也是很稀松平常的事情。
第二则是因为经济压力过大,唐朝在南北朝的影响下,不但婚礼仪式很繁琐,聘金也很厚重,就算是小康家庭举办一次婚礼也可能倾家荡产;唐朝歷史上就有不少名人因为经济问题导致晚婚,比如韩愈早年贫苦,又四度科举落第,直到29岁才在宣武军节度使董晋帐下出任幕僚,接着才娶妻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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