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九龙一处社区公园近日惊传一起活春宫,一对男女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脱裤口爱,被民眾拍下照片后PO网,掀起网友热议,不少人批评两人行为离谱、伤风败俗。
这起事件发生在九龙新蒲岗采颐花园,附近住户5日下午2时许,以「今早凌晨采颐花园这位师兄你掉了东西在这里」为题,在连登讨论区发布相片,画面中可见,男方站得直挺挺的,裤子已经褪到膝盖处,臀部清晰可见,前方女子则坐在公园椅子上,疑似公然做出不雅行径。
照片曝光后引起网友热议,痛批这对男女行径夸张且伤风败俗,「太明目张胆了」、「都2025年了还敢这样」还有人打趣调侃,「土地不足,要在楼下换裤」、「男生一定是被蛇咬了,女生在帮忙吸蛇毒」。
根据香港《刑事罪行条例》第148条「在公眾地方的猥亵行为」,任何人在公眾地方或公眾可见情况下,猥亵暴露其身体任何部份,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6个月监禁及2000港币(约新台币83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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