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姓人妻说,丈夫在所投保之人寿保险保单,违反常情将傅姓女同事列为受益人,且傅女还可领90%;另丈夫佯称去新竹,结果却睡在傅女家,双方大吵后她向丈夫指摘「如果因为她是处女,你玩了她,所以每个月要给她钱,算是给她的遮羞费,那我就没话说」。
傅女虽为小三,但获悉拿「遮羞费」后大为光火,反过来控告大老婆妨害名誉,双方还为此到土城区调解委员会调解。
调解会的大门刚关起来,高姓人妻就表明绝不和解,还向调解委员解释原委时说出「我发现我老公睡在她家里」;接着她越说越激动,斥责小三「我没她那么贱」、「她与我老公联合起来设计我」。
傅女当眾挨骂怒不可遏,又检具调解会的录音光碟,提告向高姓人妻索赔10万元。
新北地院审理认为,这名犀利人妻在调解会开炮,言词虽然辛辣,但显系针对傅女介入家庭表达不满,为「针对个案情绪性发泄及表达委屈之言语」,属主观价值判断之范畴;「我发现我老公睡在他家里」陈述则与事实相符,也没有诽谤之意。
新北地院发现,当时在调解室内人员仅双方亲友、调解委员及调解会秘书共7人,且调解室的门是关着,难认高女有妨害原告名誉或其他人格法益之行为,判决犀利人妻胜诉免赔。刑事部分,高女也获不起诉。
#高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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