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中国人民银行(大陆央行)三令五申,要求业者不得拒收人民币现金,然而就是有企业不信邪。人行营管部最近公告指出,将对4家拒收现金的企业开刀,以儆效尤。这也是人行首次祭出罚单,展现整治拒收现金的决心。
《中国证券报》报导,这次人行点名开罚的4家企业分别是,北京空港兴航达客运有限公司、北京鸟巢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兴分公司、北京乐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百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由于出现拒收现金的违法行为,受到警告行政处罚。此举同时是人行首度就拒收现金行为开出罚单。
中国人民银近期发布的2020年第18号公告明确,人民币是大陆的法定货币,人民币现金是大陆境内最基础的支付手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中国人民银行採取多项措施,规范现金管理,提高现金流通效率,保障公眾合理、安全、顺畅使用现金。
公告还明确,公眾享有自主选择支付方式的权利,因现金支付受到排斥或歧视的,应保留证据,并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搆反映,依法维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存在拒收现金或者採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支付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搆会同当地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由于大陆的行动支付使用上十分方便,也让多数消费者都不再携带现金出门,只凭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就能游走各地,包括衣食住行育乐都没有支付的问题。可是对某些地方或是老人家,只会用现金,可能带来不便,人行也因此再三表态,企业不能拒收现金,否则开罚,如今人行的剑已出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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