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统计,第一波用电大户以5,000瓩以上大户为门槛,数量约506个大户电号,扣除教育、医疗保健及社会工作服务业等后,约有300多家企业,必须在五年内完成设置契约容量10%的绿电。大户取得绿电方式包括设置绿电发电设备、购买绿电凭证、设置储能设备、缴交代金等四种管道。
正式公告版本与之前最大不同,在于新公告版对用电大户用电及设置绿电设备都採总量管制,北中南不同地点设置绿电,都以总量管制来计算义务量。
能源局举例,一个用电多的制造业企业,可能在全台有多个生产厂区,但部分工厂剩余空间有限无法设置再生能源设备,但中南部厂区仍有空间,因此最新版本将合併计算,将所有厂区的用电量合併计算成义务量,只要如期设置绿电设施达到法定标准,就算完成用电大户义务。
经济部强调,为适时辅导用电大户履行上述义务,用电大户业者须于接获义务通知的次年度完成「义务执行计算书」申报,并于第4年度起每年申报履行成果。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