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已在2020年11月5日会见日盛金第二大股东建群投资也是建高控股总裁陈铭达,儘管陈铭达否认自己是陆方人头,金管会仍要求陈铭达补件证明自己是实质的最终受益人、而非人头。
2021年1月7日时金管会也与陈铭达就补件进行视讯,不过因为其提供的补件资料尚未齐备,因此金管会要求他须再次补件,希望陈铭达儘速交出金流证明等资料。
金管会指出,2019年推动「股东持股透明行动方案」后,就要求金控公司及银行大股东在2020年7月10日前申报实质受益人,各金融机构都已依规定申报实质受益人与最终控制权人。
日盛金2009年间曾因为经营问题需要资金挹注,当时由日本新生银行引进CTL来投资时金管会就已经依法进行大股东适格性的审查,对CTL多层次投资结构来查证最终受益人的身分到单位自然人股东,但「没有具体事证」可证明这些自然人投资日盛金的资金来源是陆资。
另外,CPL也在2020年7月1日依股东透明行动方案申报受益人资讯,仍然跟2009年申请持有日盛金时的股份相同。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