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初次约见面,却被强力推销交友媒合服务;签名加入会员后,业者才在合约书上填列契约金额8万4000元;因消费者无力负担,隔天向业者要求解除契约,却被告知须给解约金高达5万元。台中市法制局长李善植呼吁,交友媒合业者应约束职员推销手段避免触法。
法制局表示,近年来交友媒合服务争议案件逐年增加,从2018年51件、2019年86件、2020年有88件。交友媒合争议大多因消费者遭业者突袭式推销后,不敢或不好意思拒绝匆促签约;冷静后想解约时,却遭收取高额违约金。
李善植指出,此类案件申诉人大都未满30岁。他建议刚出社会年轻人,遭遇业者无预警推销时,可表示先与家人朋友讨论,让自己有充分思考时间再决定。
李善植说,若不慎签约应积极,但不急躁地处理解约事宜,以书面通知业者解约,保留与业者来往所有纪录,对于业者所提供解约协议内容,应详读后再决定是否签名;切勿仅听信业者话术即匆促签字,反而让自己陷入无解困境。
李善植认为,现行交友媒合市场尚无定型化契相关规定,无法具体规范业者服务契约条款。台中市政府已函请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研议,指定主管机关订定交友媒合服务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以正本清源解决交友媒合争议。
李善植呼吁,交友媒合业者行销应秉持公平合理原则,倘有利用场地、人数优势纠缠骚扰促使消费者签约等不当销售行为,可能涉及社会秩序维护法第68条强卖物品违法行为,业者应约束职员推销手段避免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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