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检署近日积极侦办陆资企业在台非法设立研发中心、挖角高科技人才,6日才查获深圳共进电子,在台元科技园区以日籍人头成立同进电子公司,13日又搜索由江苏通富微电子公司,在台元科技园区内私设研发、业务中心,均涉嫌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两案负责人分别以20万、10万元不等金额交保。
新竹地检署接获情资,怀疑位于大陆江苏的通富微电子公司,在竹北市台元科技园区内,私设研发、业务中心,13日指挥调查局新北市调查处、新竹县及新竹市调查站,兵分三路搜索,带回该中心台湾区负责人赖姓男子及郝姓、伍姓男子等15人。
通富微电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为大陆前三大、全球第六大半导体封装测试大厂,检方调查,该公司在台并未获得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许可,却在台元科技园区内私设研发及业务中心,所聘请的台湾区负责人赖男,为台湾某上市半导体公司的副董事长,还延揽数十名高科技人才,从事研发工作。
检方指出,通富微电子公司为大陆官方积体电路产业投资基金所投资,为研发更高阶晶片封装测试技术,2016年在台元科技园区成立研发中心,已涉嫌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40之1条第1项规定,其中赖男及郝男、伍男犯罪嫌疑重大,各谕知20万、10万、10万交保。
新竹地检署本月6日也指挥新竹县、市调站及桃园市调查处,搜索同样位于台元科技园区内的同进科技,传唤20人到案,检调怀疑,同进科技负责人虽为日籍人士,为位于深圳的共进电子公司,以假外资方式在台成立,同样以高薪挖角高科技人才,从事宽频接入终端、无线通讯、可穿戴式产品等研发,并将研发成果回流大陆,非法在台从事业务。
检方指出,同进科技为首宗侦破陆资在台元科技园区设点、偽装外资并挖角台湾高科技人才的案件,涉案的丁男、萧男各10万元交保,林男则20万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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