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消防局救护案件1年近10万件,但不乏酒醉路倒、头晕、落枕甚至是慢性病患急叩救护车,台南市消防局为遏止民眾滥用,去年7月1日起针对非紧急救护案件对象开单收费,每张1400元,去年下半年开出6张,今年迄今已开出15张,滥用情形有增无减。
永康区6旬张姓男子有高血压病史,日前头晕打119,第五救灾救护大队大桥专责救护队抵达时,张男站在家门口等车,经救护人员量测,生命徵象稳定,初步评估非危急个案,告知若以救护车载送,将开「消防救护车收费告知单」,送男子到院后,救护人员也在现场开单由其签名。 消防局指出,1年来,共开出21张收费告知单,滥用救护车遭开单民眾年龄从20几岁到6、70岁都有。曾有一位20岁女生因喝酒烂醉如泥,倒在路边,朋友「好心」急叩119救护车到场救护,也有民眾落枕找救护车求救,还有民眾打119说要急诊,到院却走掉未就医。
消防局表示,民眾传统观念认为身体有异状,叫救护车较保险,疫情期间,救护勤务也未减少。但也强调,即使开单,仍会经严谨审议,由「消防救护车收费审查小组」审议认定,一旦成案,申请救护车者必须30日内缴纳1400元给公库。去年下半年开出6张,仅2张成案,今年开出15张,至少6件会成案。
全台目前有11个县市明订消防救护车收费规定,金额从1400元到1800元不等,台南市考量民眾收入及消费能力,採低标收费。
消防局强调,收费告知单目的是吓阻少部分民眾滥用救护车的陋习,把有限救护资源留给真正有需求的人,对低收入户、孕产妇等收费对象,亦可经过审查后免除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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