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涉犯《香港国安法》案件的24岁被告唐英杰,去年七一回归日驾驶带有「光復香港,时代革命」中英标语旗帜的电动单车,衝越警方防线并撞倒三名警员,本周二被裁定煽动他人分裂国家及恐怖活动两罪成立。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30日下午在高等法院宣判:唐英杰判监9年,另吊销驾驶执照10年。唐的委任律师在庭外转达他会撑住,就像香港运动员一样。
陆委会:曝露中共政权脆弱
对此,陆委会表示,唐英杰先生「单人单车,一旗一句」,即可危害国安,除曝露中共政权的脆弱,也凸显中共假国安之名,藉法律诉讼,变相对香港进行政治镇压,企图扩散寒蝉效应,清除异议。此种残害民主人权的作法令人完全无法苟同,我方及国际社会对此表达谴责。严正呼吁相关方面,应以包容、理性的态度面对人民诉求、尊重司法独立,才是维繫香港繁荣稳定根本之道。
根据《香港国安法》,恐怖活动罪最重可处终身监禁,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的最高刑罚为10年徒刑。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彭宝琴及陈嘉信,30日下午3时在高等法院宣判唐英杰9年徒刑;另外,考虑到被告犯案时驾驶电动单车,方式危险,以及违反多条交通规例,因此以长于被告监禁年期为原则,下令吊销被告驾照10年。涉案电动单车没收。
杜丽冰于判刑时表示,香港《基本法》第一条指出,香港特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任何人实施分裂国家行为或煽动他人破坏国家统一,都是违法,须给予适当惩罚,惩罚同时要对整个社会和个人带来吓阻性。
撞倒3警员 吊销驾照10年
判刑前,唐英杰多次向亲友点头及举手势示意,他闻判时表现冷静,有家属落泪。
此案3名法官27日裁定「光復香港,时代革命」8字含有分裂国家及香港独立的意思,能够煽惑他人分裂国家,而被告公然违抗警员指示,故意不停车并衝越警方防线,显然是意图针对警方防线,挑战法治,吸引公眾关注,让更多人看到旗帜。法官不接纳被告避开警员的说法,认为被告在警方防线前加速驾驶,最终撞倒三名警员,令案发现场的市民感到震惊,行为涉及严重暴力,严重危害及公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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