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县池上乡公所出租1公顷的旧垃圾掩埋场做为地面型光电厂,目前已舖设完成,9月就可以併联发电,预估可供应池上地区20%的电力,是台东首例垃圾场转型发电,环保团体持正面态度,肯定选址恰当是太阳能发电成功的关键。
池上乡卑南溪畔1公顷多的旧垃圾场一改荒烟蔓草景象,改铺上满满的光电板,台电人员也加紧拉线准备併联发电。
池上乡公所因池上后火车站1公顷私有建地要设太阳能光电,引起居民抗议,乡公所改为出租旧垃圾场,做为发电为替代方案,自去年招租、动工,近期顺利完工,未来可提供全乡1年20%的用电,而乡公所每年可收到60万元的租金。
台东县环保局指出,一般废弃掩埋场都会做为绿地公园或停车场,由于垃圾场地属偏远,民眾若使用率低,容易变成蚊子馆;利用閒置掩埋场做太阳光电厂是1条可行之路。不仅池上乡,而台东县内部分乡镇市公所有意效法,利用已封闭復育的垃圾场来发电。
此外,相较池上光电顺利推动,争议3年多的知本光电案迄今厂商不断申请展延,迟迟未能动工,发电日更是遥遥无期,环保团体认为选址正确与否是关键;荒野保护协会台东分会组长苏雅婷表示,应挑选生态不敏感、或是原本无法利用的土地为宜。
池上乡公所强调,旧垃圾场转型太阳能光电,不但较少环保争议、节省乡库收入,也省下绿化经费。环团也呼吁县府应重新盘点评估适合设置太阳能光电的位置,避免再出现类似知本光电高度争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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