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全认为,政府可以对有技术含量的研发给予奖励,但对CDMO奖励可能产生两个盲点;第一,不是每个委托研发都一定有技术含量,难免有奖励浮滥问题;第二,公司自行研发更有技术含量的项目,只是因为自行研发而不是委托研发却得不到奖励,这会对产业发展造成扭曲效果。

他说,其实最有技术含量的研发,往往都是公司自行研发,并由公司自己掌控,却被排除在奖励范围之外,必然产生长期不利影响,尤其这次奖励手段包含自然人投资抵减,是一剂猛药,不可不慎。

林全表示,CDMO只是企业的经营模式之一种,政府不宜对特定经营模式给予奖励,以免挂一漏万,且落人话柄,这就是过去奖励投资条例不能按产业别奖励,应该按功能别奖励的道理。

汉达总经理陈俊良表示,CDMO已蔚为风潮,台湾想要搭上这班列车,除了要有足够的资金建厂外,最关键的是要找到利基性的技术和产品,否则现阶段是很难和韩国等国际大厂竞争。他建议,台湾应建立CDMO国际平台与招商机制,迅速导入关键原物料供应链/制造基础设施;并加速建立新冠疫苗相关技术平台,如mRNA、去活性病毒、腺病毒、重组蛋白等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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