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震惊社会的阿罗哈客运国道自撞护栏、害乘客抛飞6死事件,幸存怀孕乘客张姓女子因伤2年无法工作,提告求偿。一审判阿罗哈客运及吴姓司机须赔偿张女763万元,高雄高分院针对张女主张劳动力减损、精神赔偿等费用修正,判客运公司和吴男须赔偿708万元,可上诉。

2017年9月11日晚间11时许,阿罗哈吴姓司机驾驶行经国道1号冈山北上路段,车速破百时竟分心低头找面纸,闪避前车却打滑擦撞内侧护栏,车内6乘客抛飞车外惨死,多名乘客受伤。一、二审皆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判吴男4年2月,案经最高法院驳回定谳,吴男已在监狱服刑。

事发当时张女怀有身孕,坐在第11排,她声称车辆失控自撞护栏后、自行解下安全带逃生。该事故害她脑震盪、颈椎及椎间盘突出、脊髓损伤、全身多处钝挫伤,还罹患创伤压力症候群、忧郁症,2年无法工作,求偿1351万元。

阿罗哈一度以「司机教育训练完善、行车前落实安检、张女没有繫安全带」为由拒绝连带赔偿。但法官认为,客运公司有选派适任司机之责,依《道路交通安全规则》规定张女乘坐位置非属应繫安全带位子,依法无过失。

一审法官认定阿罗哈公司需赔偿张女医药看护费、薪资及劳动力减损、公司供餐费损失、精神抚慰金等费用,扣除张女已领得47万元,另可获赔763万余元。

二审法官下修张女的劳动力减损金额,提高精神赔偿,另针对一审判赔的43万元公司每日餐费损失,认定餐费为公司内部恩惠性给付,与劳动对价无关,最后判阿罗哈公司及吴男仍须赔偿张女708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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