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金融总会领衔各大金融同业公会共同编列的2021年版「金融建言白皮书」,即将于本月中旬正式出炉。根据金融圈人士透露,本次的建言白皮书内容,在涵盖包括「扩大金融产业发展」、「金融科技创新与强化」、「金融业支援实体经济永续发展」,以及「法规及制度检讨与调适」等四大面向下,今年更加聚焦于「绿色金融」议题。在23项建言议题中,与永续、绿能金融相关的全新建言就有四大项,客观显示金融业如何导入及落实绿色永续金融发展,俨然已经成为业界高度关注的热门议题。
进一步检视「白皮书」所匡列与绿能金融有关的建言,首先即是倡议政府应设置绿色金融创新应用的实验沙盒环境。关于此项建言,我国在2018年所制订施行的「金融科技发展与创新实验条例」,其实就已经导入有关金融创新应用的监理沙盒制度。但新法实施以来,却被有意进入的业者感到所需的时间及成本过高,以致无法符应预期的绩效。从而,本次针对发展落实绿色金融的建言,除了是否可以将之纳入既有「实验条例」的适用范围,更关键的尤在于主管部会也应合理的提升行政效能。尤其是绿色金融议题,涉及当前国际对于在2050年实现净零碳排的碳中和目标时程已有普遍共识。因此如果对于绿色金融创新实验沙盒的准驳没有考虑到时间成本,导致整体产业实现碳中和的时程,落后于国际的脚步,届时可能将承受难以负荷的代价了!
其次,有关允许太阳能业者可以将电款请求权转让给金融机构或设定质权作为担保,俾得以发挥「以债作股」精神,让金融业者对营运不善的太阳能业者得以行使介入权的建言内容,固然是反射出金融业者对于核贷资金给太阳能业者,担心因太阳能业者经营不如预期的风险预防管控对策。但如从宏观的角度来看,绿能发电涵盖的,除了太阳能之外,风力发电的投入同样可能也有不测的风险。因此主管部会,是否只针对金融业者所提的太阳能项目做出回应,或者因势利导建构合理管控机制,涵盖不同领域的绿能发电选项都能一体适用,自是值得正视与处理。
再者,有关放宽外国银行在台分行发行新台币金融债券的使用范围之建言,其实在金管会于去年启用的「绿色金融行动方案2.0」,于「推动面向」的第五点「促进发展绿色金融商品或服务深化发展之面向」中,就已明白列出「促请有绿能贷款经验之本国银行(含外银在台子行), 或外银在台分行积极合作办理联贷」,以期能够促进本国银行资金运用与经验学习。显示金管会其实已经考量到台湾的业者可能缺乏发行新台币金融绿债的经验,因而在去年启动的「2.0」版中就已经主动列入。但外银在台分行似乎希望将发行新台币金融债券的范围再扩大。
如果说连金融业者都对如何转型发行金融绿债都有不知所措的焦虑,则「白皮书」所匡列有关推动绿色金融的第四项建言,也就是建议政府部门能够「协助中小企业迈向零碳目标之际面临的转型风险取得融资」,相较于前面三项建言,反而成为「重中之重」。没有错,根据经济部中小企业109年底的统计,全台登录的中小企业家数为154万8835家,占全部企业的98.93%。相较于只占1.07%的大型企业,眾多中小企业受限于资源、人力,即使有心想朝绿色永续经营转型,却只能陷入「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困境!
然而,更严峻的是,以将近15万家的中小型制造业而言,他们扮演的只是中大型企业上下游产业供应链的小角色,其产制过程是否符合净零碳排的标准,原本并未列入稽查范围。然而,最新的发展却是,今后大型企业与跨国企业,不只其核心产品的产制流程必须符合零碳排,进而也将扩及其整个上下游产业链也都要符合碳中和的产制指标。如此这般,未来中小企业即使只是承包简单的代工角色,但却可能因为不符零碳指标,以致连代工生产的机会也将流失!
综而观之,在全球永续意识抬头下,重视环境永续、社会责任与企业治理(ESG)议题的投资已成为金融市场的显学。如果说连家大业大的金融业都对如何朝绿色金融转型感到焦虑,则巨量的中小企业如何转型毋寧更需要主管部会出手协助「超前部署」。但是这么繁重的担子,可不是经济部中小企业处可以承担,甚至光靠经济部也还不够,而将是行政当局,以及做为国家领导人无可推卸的职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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