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开发的新冠肺炎中药「清冠一号」,销售全球数10国深获肯定,但至今仍未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列入治疗指引,不能由公务预算支应药费,发生中医师开药时只能分拆药物成分报帐,或用感冒相关代码申请健保给付。卫福部长陈时中昨天解释,未将「清冠一号」列入指引,是因专家认为疗效仍待商榷,且药厂也应主动向健保提出申请才可能纳入给付。

由于清冠一号未被列入新冠肺炎治疗指引,加上没有健保给付,因此有不少中医师抱怨,治疗新冠病患时根本无法向疾管署申请费用,只能改用「上呼吸道感染患者」,或以感冒、鼻炎等方式申请健保给付,表面虽合法,但民间团体认为此举是吃健保豆腐,呼吁中央尽速纳入指引。

健保署指出,由于清冠一号目前仍不是健保给付药品,医疗院所若有捏造就医的行为,将涉违反健保特约管理办法,健保署只要接获浮报或虚报的投诉,绝对会进行查处。

陈时中则指出,清冠一号至今尚未被列入新冠治疗指引,属于专家们最后的决定,可能是因专家认为疗效未见积极效果,或有值得商榷的地方,最后决定不放指引里;但还是有附带条件,若主治医师与病患充分沟通,仍然可以自费方式使用。

至于何时才会将清冠一号纳入健保给付?陈时中说要看药证拥有者何时向健保署提出申请,之后才能进行相关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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