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铁太鲁阁号事故赔偿、兴讼缓慢。台铁昨日表示,台铁与太鲁阁事故的26位罹难者家属已于本周一(17日)共同具名提民事诉讼,被告包括义祥工业社等单位,若判决超过已支付补偿金额,台铁将再给付差额。不过罹难者家属组织「太鲁阁的眼泪」质疑,台铁就太鲁阁号事故有一定的过失及责任,台铁自己亦应负起民事责任。

台铁表示,台铁局已藉由受让太鲁阁号事故罹难者家属的财产损害赔偿请求权,与已和解的26位罹难者家属共同具名,于1月17日以李○祥等人、义祥工业社、东新营造有限公司、联合大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棪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为被告,向台湾花莲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台铁表示,至于来不及参与本次起诉的已和解或待和解的罹难者家属,台铁局也将陆续以追加原告方式纳入本件民事诉讼程序中。

台铁表示,本件民事诉讼的求偿金额,系以台铁局支付的补(赔)偿金额1570万元作为基础,并完全尊重家属提出的个别请求金额及主张,由台铁局委请律师撰拟书状协助本件民事诉讼请求,待法院判决确定后,就法院判决超过台铁局已支付的补(赔)偿金额的部分,台铁局将再给付差额予罹难者家属。

台铁强调,对0402事故所应承担的部分绝不卸责,并将尽全力给予家属妥善的关怀与协助。不过大恒国际法律事务所律师陈孟秀代表罹难者家属组织的「太鲁阁的眼泪」质疑,本次台铁提出民事诉讼的被告对象,不包含同样被列为刑案被告的台铁员工潘堂益,显不合由法院调查真相、面对责任的态度;其次,台铁就太鲁阁号事故有一定的过失及责任,台铁包商及台铁又要如何被认定责任比例?

「太鲁阁的眼泪」认为,台铁应该按时向家属报告诉讼案件的进度,这也是目前家属组织与台铁协商协议书的内容之一,同时呼吁台铁,「别再让家属成为局外人,又从媒体报导得知诉讼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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