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党11日宣布公职人员提名办法增列酒驾特别条款,看似为连日来的提名风波画下休止符,殊不知,后续政坛口水战恐怕没完没了。

原本民眾党提名人选中有两位曾有酒驾肇事纪录,在目前台湾社会「酒驾零容忍」氛围中,自然引发恶评。党主席柯文哲第一时间的回应是「当初提名办法要申请良民证,但就是没一条几年前酒驾就不准提名」,再度惹毛舆论。柯文哲眼看眾怒难犯,于是公开要求两位争议人「自动」退出。最后,一人退选、一人退党。

事情发展至此暂告一段落,不料民眾党中央公告增列酒驾提名特别条款,包括:酒驾行为人低于酒测标准者、追溯酒驾行为年限、遭行政裁罚者(同乘者连坐罚),甚至连国外酒驾行为者都算在内,这后续争议可不小。

立法院于1月24日三读通过《刑法》第185条之3加重酒驾刑罚,附带决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配套修法,第35条第8款提高酒驾同乘者「连坐罚」金额。蔡总统宣示「酒驾零容忍」也不过是在现行法律加重刑期、罚锾金额、宽列再犯期限、累犯公布姓名、照片,柯P酒驾禁提名的做法过犹不及,比起其他政党,会不会太超过?

民进党政务官像总统府发言人谷辣斯曾遭起底酒驾,党产会主委林峯正酒驾也「好官我自为之」。2018年8月国民党台北市议员参选人林冠勋因酒驾「疑似碰瓷事件」遭取消提名,事后林质疑遭人设局「假车祸」,这说明竞选过程「尔虞我诈」防不胜防,就算事后还其清白,又有何公道可言?

酒驾是全民公敌,政党用比法律更严苛、比政务官更高的道德标准来检验提名人也无可厚非,明文禁止就没有灰色地带。

柯P立下高标准,也将箭头瞄准国、民两大党候选人,谷辣斯还有机会选花莲县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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