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力山大健康休閒俱乐部」2007年无预警倒闭,消基会帮8564名受害会员提起团体诉讼求偿5亿多元,案经14年审理,台北地方法院16日判决亚歷山大等3家公司须赔偿2亿5624万多元。可上诉。

亚力山大创办人唐雅君、唐心如姐妹遭求偿部分,台北地院表示,消基会提出的请求权让与书、请求权让与补正声明书,没有记载消费者把对唐雅君姐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让与消基会,因此判决2人免连带赔偿。

创立于1982年,曾经是台湾最大连锁健身俱乐部的亚力山大,会员人数高达上万人,但创办人唐雅君与妹妹唐心如,在公司亏损连连且面临倒闭情况下,仍推出好礼大放送等活动,以优惠价广收会员加入,涉及诈骗。

刑事部分,2011年法院依诈欺等罪将唐雅君判刑1年10月,唐心如判刑1年8月定谳,2人已服刑完毕。

民事部分,消基会受8564位消费者让与损害赔偿请求权,对经营亚力山大的亚歷山大公司、亚爵公司及君生活公司、唐雅君、唐心如等提起诉讼,求偿5亿8253万5549元。因北院承审法官更换多人,求偿人数和金额变更,歷经14年才审结。

法官认为,消费者只取得2007年前提供的服务,3家公司不能依约提供消费者服务,具有可归责性,须负赔偿责任;亚歷山大等公司2007年6月已发生财务困难,无法再借得款项,却隐瞒大眾以抽奖的广告方式招揽消费者,须另给付惩罚性赔偿金。

法官经计算金额后,判决亚歷山大公司赔偿1亿8602万2367元、亚爵公司赔偿5728万9890元、君生活公司赔偿1292万8607元,并须加计2008年8月28日起至清偿日止的法定迟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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