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能源产业的一份子,联盟预备今年4月举办一个公开论坛,将广邀环保团体、再生能源推动团体、原住民代表、台湾永续能源研究基金会、管理水权分配的水利署、管理电力能源的能源局,法律团体及相关立委、县市政府等单位代表出席彻底厘清问题,主要讨论在开发过程中,如何创造共赢的局面,让民眾持续有电,既能美化当地环境,又能改善原住民生活,以达成共识。
小水盟理事长洪正中并建议政府相关局处可观摩国际上包括欧洲瑞士及日本都有很多小水力电力开的成功案例,他们也都经歷了破坏再建设的过程,不仅让绿电发挥极大的使用价值(瑞士水力发电量占全国电力的70%),并同时获得环境更美化的双赢结果。
对丰坪溪水电厂的裁决,他从公正第三方立场提出四个声明: 一、水力能是天然的能源,此能源是全民共同。
二、本案主管机关能源局早发给开发者水力电厂的筹设许可,应事先说清楚。
三、原住民不得主张有水力能源的所有权。
四、水力能源现在不去设电厂发展电力,是在浪费自然资源,非国家及全民之福。洽询电话:(04)2321-6631,小水盟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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