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金管会规划,纯网路保险除了总公司及客户服务中心之外,将不得成立任何其他实体营业据点。此外,成立纯网路产险者,业务范围需以符合消费需求的一年期或短年期创新产品为主,例如共用运输工具、外送平台等碎片型保险商品,最低资本额要求为10亿元;至于纯网路寿险的业务范围,则以不含生存给付或满期给付的保障型商品为主,最低资本额要求为20亿元,其余风险管控及监理原则,与现有法规及监理要求相同适用。

上述政策规划,明显有别于现今保险业生态。保险业在台湾已有超过一甲子歷史,业务员大军一直是寿险业者创造收入的最主要途径;但是当共享经济、社群平台日益盛行,台湾民眾的数位保障需求也越来越广泛、盛行,用户往往透过行动装置,便可一键投保短天期的财产或健康险。不仅如此,近年的新冠肺炎疫情,更是直接推动保险业改革的关键所在,毕竟当业务员无法和保户面对面沟通,线上通路就是唯一选择,这是各行各业普遍面对的考验。

市场看似饱和 仍有碎片化商机

台湾民眾保单渗透率长年在世界名列前茅,也曾有统计指出,国人持有保单每人平均高达3.3张,甚至高于全球平均值。在这情况下,开放纯网路保险公司经营,难道不会过度竞争?

其实,纯网路保险的商机仍然不可小覷,原来,台湾人热衷投保的类型主要为储蓄险,据金管会指出,全台湾有寿险保单的民眾,其实只占人口总数69%,换句话说,仍有31%台湾人身上没有一张寿险保单;从另一角度检视,2020年度国内寿险业死亡给付金额为新台币1,219亿元,以死亡给付人数21.4万人计算,每人的保险金给付仅约57万元,两项数据都显示,许多国人的人身保障未必足够。因此在第六回经验生命表发布后,金管会也多次提醒寿险业者,应基于「普惠金融」原则,尽可能多销售保障型的保险商品,提供国人更完整、提高保险保障的选择。

在台湾市场环境下,「不得设立实体据点」这条规定看似限缩纯网路保险公司的发展,其实以当前数位工具的普及程度,反而更能让这些后进者发挥线上通路的杠杆威力、成为刺激保险业更加数位化的市场「鲶鱼」。

举例来说,金管会规定除了金融机构,还有金融科技业者也可申请设立纯网路保险公司;这些金融科技公司应具备什么条件?金管会明确指出:是「从事大数据资料分析、介面设计、软体研发、物联网、无线通讯等业务之金融科技业者」,并应提出成功之业务经营模式做为佐证。换句话说,未来的纯网路保险业者,从公司文化到产品脉络,可能都更接近当前的硅谷科技公司,只是它们销售的是网路保险而已。

更加符合普惠金融原则

透过政策引导,开放纯网路保险公司加入战局,不仅金融消费者未来能直接向保险公司购买实惠、诉求简单明确的保障型保险,更加符合普惠金融原则,纯网路保险公司的创新服务与运作模式,预料将推动国内保险业加速数位转型,有助于突破以往保险商品同质性高的现状,我们乐见金管会在今年做出如此重大的政策宣示,也期待日后纯网路保险公司的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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