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爱心菜贩陈树菊阿嬷遭冒名设立脸书粉丝专页,24日在台东县长饶庆铃陪同之下,她公开澄清「不懂3C产品,也未委托任何人设立脸书帐号」,台东县警局已受理并成立专案调查中。

「什么叫做脸书啊?我只懂卖菜」72岁的树菊阿嬷说,10日时曾接到不明来电,称她已授权同意拍摄公益广告,她先是困惑然后起疑。她说,才刚换电话就被掌握,「担心不只有她、其他人也一起受害」,若遭不法人士心存歹念向爱心民眾劝募或进行任何不法勾当,恐怕更多人上当,因此赶紧请台东县府及警方协助处理。

对此,台东县警局刑大队长黄维和说明,目前在脸书页面搜寻可查到不只1个陈树菊的帐号或社团,其中1个帐号不仅冒用她的名字、也盗取照片且留有电话等陈树菊阿嬷的私人讯息,恐使他人误信,已构成冒名申设帐号的违法事证。

饶庆铃说,现行诈骗手法与网路犯罪密不可分,脸书为大眾普遍使用的社群软体,难免衍生各类犯罪型态,除了社群一页式广告诈骗外,各种诈骗手法层出不穷,呼吁民眾平时留意相关讯息,也勿以身试法。

台东县警局提醒,民眾冒用他人名义登载脸书、设立粉丝专页或成立社团恐触法;冒名社群进行诈骗的行为,可能违反偽造文书、着作权法第91条、刑法第339条之4的「加重诈欺罪」等,可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万元以下罚金。

此外,黄维和指出,若民眾平时有使用脸书习惯,却未加以指证冒名帐号,事后若有他人发生财损事宜,恐有默认之嫌,仍需多加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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