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实施数位转型的目的,不外乎藉由导入数位科技改善原有的产品、服务、营运模式,提高内部生产力、营运绩效,为顾客创造更好的服务。而对于出口业者而言,进行数位转型是攸关业者生存的关键,积极导入各类数位工具,无论是数位广告、虚拟展览、第三方电商平台、视讯洽谈等,希望在疫情期间持续接单出口。

数位行销的挑战在于数据的掌握能力,一般业者不若Google、FB、阿里巴巴等数位平台业者,透过数位平台可大量累积使用者的歷程与数据,进而精准预测消费者行为及回应消费者需求。然而面对国际市场通路的挑战,多数企业已开始从数位行销策略着手,透过经营公司官网或利用社群、搜寻引擎、关键字、推播等精准行销工具即时接触消费者,搜集消费者轨迹歷程资料,逐步建构属于自身公司的数据竞争力。

法规打造数位贸易环境

以数据驱动的经济活动正快速的发展,传统以货物、资本及人才为跨国流动的贸易型态,已转换为全球的资讯及资料的加速流动。由于市场存在资讯不对称的情形,各国更加重视资讯资料的取得及运用以及个人资料的保护,并加强监管制度。近年欧盟执委会积极推动数位法规立法,从GDPR、数位税、着作权指令,到2020年「人工智慧白皮书」、「欧盟资料策略」及「数位服务法」等,企图透过数位法规的制定,维持及强化自身数位竞争力。

CPTPP也针对数位贸易提出广泛性的规范,包含促进跨境数据流通、确保网路中立原则、鼓励网路安全、降低本地化义务要求,以及提升消费者隐私保护、会员国须共同协助中小企业克服使用电子商务的障碍等。近期由新加坡倡议的数位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以及美国规划的印太地区数位贸易协定等亦陆续推动,可望为个人及企业提供更完善的电子商务环境,有助于中小企业参与国际市场与争取数位贸易合作机会。

面对全球数位环境的变化,国内的监管单位应思考以更积极的作法促进资讯的流通,检讨现行法规制度,以目前资讯隐私法规为例,监管的目标是减少资讯流动,希望企业拥有的资讯不要超过另一方,而且不能将资讯不对称的状况转换转为商业优势。

由于资料搜集限制措施有实行上的困难,使得多数企业是透过表面上的遵循进行资料的搜集,以一键勾选方式令消费者同意让企业搜集所有一切资讯。试想我们面对各种线上服务的使用条款,何曾阅读过密密麻麻的条文,许多人都是直接按下「同意」选项。就促进更有效及具竞争力的数位经济环境角度来看,或许监管单位该作的不是限制资料搜集,而是限制资料使用的方式,以鼓励使用资料数据来改善媒合结果,让企业与消费者真正尝到数据共享的数位经济所带来美好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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