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义虎8日晚间接受中外媒体网路视讯连线访问,针对近年来不断有大陆涉台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吁大陆中央,应在2005年制订的《反分裂国家法》之外,再制订「统一法」,以加速两岸统一进程。
李义虎认为,现在还不具备推出「统一法」的条件,但是他今年向人大提了建议,「可根据两岸局势,由人大常委会对《反分裂国家法》第8条进行立法解释,明确界定哪些行为属于台独,碰触到大陆的底线。」
李义虎说,大陆对法律的解释有三种: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其中,由人大常委会对法律做出的「立法解释」位阶最高、效力最强,高于后两者。
《反分裂国家法》第8条规定:「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李义虎表示,虽然第8条提出了三种情况,但是没有明确的定义。例如修宪是蔡英文的施政重点,但修宪或公投也涵盖不同的议题,有些是公共议题,有些则牵涉敏感的统独议题,而台独激进派更主张制宪。他建议人大常委会,哪些性质的修宪议题会涉及台独,会碰触大陆的红线,哪种行为会导致「重大事变」?这些都应该做出明确的立法解释。
「台独以制宪作为法律武器,大陆也要拿出相应的法律手段。」李义虎表示,解决台湾问题,大陆在政治、法律、军事各方面都做了充分准备,相信在今秋中共二十大召开时,「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会提出一套系统性的论述,引领两岸关系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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