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东县麟洛乡前乡长蔡志和因收工程回扣遭判8年定谳,去年发监前夕畏罪潜逃出境,事后他涉及的另起侵吞龙柏等大批苗木贪污案,却从8年逆转无罪定谳。经权衡下,蔡上周悄悄返台投案,已发监服刑,消息传出让乡民狠酸:「竟像走自家厨房般、如入无人之境。」
知情人士表示,蔡志和担任麟洛乡公所秘书与乡长任内,2013年底至2016年9月间涉及预算1000万至3000万余元不等的8项道路类工程採购案,其中包括国小学童安全通学步道工程,收受承包商得标工程款5至15%贿款,合计高达400万元。
检警掌握蔡于乡公所秘书时,即有得标厂商到其住处交付得标金额15%、共233万元贿款,蔡上班时以手提袋携入乡长办公室,转交时任乡长李新煌。李打开袋子发现是10万元1捆的千元纸钞,随即拿出100万元让蔡收下,留下余款自行花用。
蔡另为办理乡内绿化育苗计画,向南投县政府领取800棵树苗,事后被发现转赠给其他民眾,遭检方认定涉及贪污,二审判刑8年。2起官司相继重判,让他决定潜逃海外。
但树苗案在他出境后逆转,最高法院认为,蔡为累积政治资源,将绿化用苗木赠送乡民,难以认定他贪污,发回更审;高雄高分院採认一审法官见解,判决无罪。这起关键判决让蔡几经思量决定返台服刑,日前主动向警方投案,随即发监。
知情人士透露,这起官司逆转让蔡觉得不至于会关太久,才会好不容易潜逃出境,又悄悄返台投案。这也让地方人士质疑,判刑确定后大喇喇出境,防逃破功;如今又返台自行投案,如入无人之境,狠狠打脸司法及警政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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