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绿能概念崛起,各大车厂纷纷抢进电动车市场,不过有车主想自费在大楼停车场装设充电桩,却碍于管委会反对只能作罢。对此,高雄市工务局长杨钦富指出,高雄市建管法规预计今年7月后,要求建商于新建大楼须预留充电桩位置。

高市议员林于凯29日质询时指出,国际逐步禁售燃油车,欧盟预计2035年禁用燃油车,可见电动车发展已成国际趋势,行政院也在2017年宣布2035年新售机车全面电动化、2040年新售汽车全面电动化的目标。

林于凯提到,政府在力推电动车的同时,却有不少电动车车主吐苦水说,现行法规必须先经由大楼管委会同意才能装设充电桩,质疑法规无法与时俱进,许多车主面临无法在自家大楼停车位装设充电桩的窘境。

林于凯指出,在既有大楼方面,去年立委赵天麟提议修正公寓大厦管理条例,避免大楼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住户设置充电桩。但该修正案尚未通过,目前住户想设置充电桩,还是得经管委会同意。

林于凯盘点管委会不准的理由,包括怕影响大楼公共电力、造成跳电、线路影响美观、用电安全等,但不能因为管委会资讯不足及担心风险与负面形象,就拒绝住户装设。

林于凯举例说,北市府2021年起提供大楼装设补助,并设立专业辅导团队,进行免费谘询。他也建议,高市工务局可参考外县市做法,在工务局网站设立谘询专区,并于辅导公寓大厦管委会时带入电动车充电桩的相关说明。

工务局长杨钦富坦言,目前大楼若要设充电桩,依据公寓大厦管理条例,需要管委会点头,立法院也正在修法,看能否不经管委会。

今年7月后,高市建管法规将要求建商在新建大楼必须预留装充电桩位置。至于居民担忧的电力安全性,因涉及配电及区域电网,未来会协同台电及电动车业者一同合作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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