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代表队在东奥赛事拿下2金、4银、6铜,其中以羽球男双麟洋配、女子举重郭婞淳等金牌国手最受瞩目。不少民眾去年纷纷捐款给国手专户,以行动支持选手。
为促进运动产业发展,我国自2017年修正「运动产业发展条例」并设置「个人捐赠运动员专户及所得税列举扣除实施办法」,自2019年起开放以个人名义透过教育部体育署捐赠给指定运动员或非指定专户,并依此抵税。
不过,依捐赠办法规定,民眾指定单一运动员专户,最多可捐赠20%综合所得总额,同时也是抵税额度上限,若捐赠金额超过上限,超出部分国税局将视为赠与行为。
而运动员与捐赠者为配偶或二亲等内血亲、姻亲关系者,其捐赠款项全部都视为赠与。
但民眾如果是捐赠给教育部体育署的「运动员未指定专户」,由政府统筹运用,等同捐赠给政府,因此无捐赠上限且全额抵减综合所得总额。
举例来说,民眾A在2021年度综合所得总额为1,500万元,若A在2021年要捐赠款项给选手专户,其捐赠与抵税上限皆为300万元(综合所得总额1,500万*20%)。
假设A在2021年捐给选手专户600万元,国税局会认定超出其上限的300万元属于赠与,A必须在捐赠后次年申报综所税期限后30日内申报赠与税,也就是2022年的7月30日以前需申报赠与税,减除赠与免税额后,A需额外负担8万元赠与税负。
若A是捐赠600万元给运动员未指定专户,则600万元可全额抵减所得额,而且无上限规范,超额捐赠也不会被视为赠与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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