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踪骚扰防制法》上路满月,台中市警局5日表示,已受理40件、开出告诫书26件,其中以过度追求爱慕者最多,占约6成;行为以「通讯骚扰」最高,次为「尾随接近」;加害人以熟识朋友最多、次为前男女朋友。此外,加害人不乏女性,1名医院女员工爱慕医事男,5年来守候上下班、传讯传爱,男方不堪其扰,终盼到约制的法律。

据了解,在医院上班的林女,对某男医事人员发生情愫,虽己离职,每天仍返回医院,在他上、下班必经的骑楼守候,藉此倾诉爱慕之意。此外,每天都传送数封讯息表达爱意,期间长达5年。男子苦不堪言,直接告诫「妳的行为跟眼神,让我很不舒服」、「请妳以后不要再这样做了」,但都无效,直到《跟骚法》上路,才有法可约制。

中市警局统计分析所受理40件跟踪骚扰案件,其中过度追求的爱慕者占约6成;符合家暴法身分关系之家暴併跟骚行为约占4成。当中行为态样以「通讯骚扰」行为最高,其次是「尾随接近」行为;加害人多为熟人,以熟识朋友比例最高,其次为前男女朋友。

中市警局妇幼警察队队长高嘉阳表示,中市已开立书面告诫26件,包括持续传送讯息的通讯骚扰、在被害人工作处所外盯梢、尾随接近被害人至其住家等,更甚有扮演消费者时常至对方工作地点消费、或在被害人搭乘公车处等待及制造「巧遇」的机会。

高嘉阳表示,过去跟踪、骚扰行为,只能依《性骚扰防治法》、《社会秩序维护法》处理,如今已有专法可管,犯罪行为包括监视观察、尾随接近、寄送物品、冒用个资、不当追求、妨害名誉、通讯骚扰及歧视贬抑等,只要符合针对特定人反覆或持续、与性或性别有关、违反意愿及使人心生畏怖等4大构成要件,都可能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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