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化公司彰化厂在2016年因汽电系统操作到期,二度向彰化县政府申请展延遭驳回,工厂被迫停工,提告国赔,彰化地院日前判决县府应赔偿4亿7704万元,议题再度发酵,环保团体20日站出来挺县府,疾呼拒买台化产品;彰化县环保局表示会上诉。对此,台化则没有回应。
台化彰化厂汽电共生有M16、M17和M22等3座锅炉,操作许可证在2016年9月28日到期,彰化县环保局以燃烧不符标准,2度退回台化展延申请,要求重提申请,台化不愿意,2度提诉愿,再提国赔。彰化地院审理认为,县府两次驳回展延申请,环保署都认定是违法的行政处分,经鑑定包含营业利润损失5522万141元、被迫停工违约赔偿及资产减损4亿2182万6275元,判赔4亿7704万6416元,全案可上诉。
彰化县环保团体20日齐聚县府广场为彰化县政府、环保局加油打气,疾呼上诉,指出台化污染彰化50年,替彰化人争取好空气,哪里不对?
彰化环保联盟总干事施月英指出,环保局以申请类别有误,应申请异动而非展延,燃料生媒成分应符合环评承诺等为由,要求重提申请,台化却一直以申请展延的方式「鬼打墙」。
彰化要健康婆婆妈妈团体张淑芬、彰化县医疗界联盟理事长钱建文、台湾健康空气行动联盟杨泽民等也都痛批,政府机关用行政裁量权,不给高污染的台化核发许可证,保护县民健康,何错之有?过去市区燃煤电造成严重空气污染,停止营运后,彰化地区PM2.5减量全国第1,台化污染半世纪,欠彰化人一个公道,即使申请国赔胜诉,也应主动撤除。
县议员吴韦达指出,台化当时每年卖4亿多度电,换算进帐10亿多元,企业已不是做本业,而是燃煤电厂,身为议员支持县政府提上诉。
环保局长江培根表示,感谢关心环境的好朋友一起让空气变得更好,等收到判决书后,会和律师研议后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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