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署今年4月28日公告规范全国饮料店,最迟2024年全面禁用一次用塑胶饮料杯(含生物可分解塑胶PLA杯),台北市政府抢先报请环保署核准,宣布今年12月1日起全市2206间饮料店禁用一次用塑胶饮料杯。若业者经辅导后仍未改善,将依《废弃物清理法》裁罚最高6000元,有业者表示愿配合,但也嘆只能自己吸收成本。
新北市环保局发言人孙忠伟表示,双北是共同生活圈,若能同步实施可让市民较便利,但先前曾邀集业者研商,业者表示仍有许多需要克服的地方,故实施期程尚未确定。
北市府6月中旬报请环保署,今年12月1日起全市禁用一次用塑胶饮料杯计画,本月3日获准。环保局资源循环管理科长林钰惠说,环保署虽订出2024年禁用期限,但台北市推动减碳减废,5月底召集全市所有连锁饮料店业者约1200家,会商今年12月1日起实施不得提供一次用塑胶杯。
业者多数表示愿意配合政策执行,环保局也派员走访约1000家非连锁饮料店,逐一宣导,以利业者在正式实施前的缓衝期消化库存的一次用塑胶饮料杯,并尽早评估使用纸杯等可替代材质,或提高优惠鼓励自备环保杯。
环保局表示,环保署自2006年起即开始推动连锁速食店、连锁便利商店等管制对象限制使用塑胶类免洗餐具,包括免洗塑胶杯,各业者皆能配合实施,考量国际减塑趋势,再将饮料店业纳入禁用一次用塑胶杯。
林钰惠表示,待新制上路后,全市2206家饮料店将禁止使用一次用塑胶饮料杯,预估每年可减少7600万个一次用塑胶杯,减少912公吨塑胶使用量,环保局为落实执行,将不定时稽查,若辅导后仍未改善,将依《废清法》裁罚1200至6000元。
位于北市信义区的非连锁手摇饮料店业者表示,现行的一次性杯具替代方案只有纸杯,但纸杯成本比塑胶杯每个约高出0.5元,但还是会配合政府法令,短时间只能自己吸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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