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法庭12日宣判农田水利会改制为公务机关合宪,当初提出该释宪案的立法院国民党团直言对宣判结果无法接受。代表全国农田水利会自救会的辩护律师苏焕智,更是痛批大法官此一判决,形同把台湾的法治水平推回到1937年纳粹德国将全国水土协会收归国有的时代。
苏焕智表示,1937年纳粹德国施行农田水利会法时,将德国全国水土协会收归国有,取消协会自治选举。但德国在战后也知道错误,已重新恢復其自治公法人的地位。
苏焕智批评,此一判决甚至远比日据时代的法治人权水平还要低。日据时代还会尊重人民的结社权及财产权。也远比国民党威权时期,对于人民的财产权、结社权的保障观念更落后。
立法院国民党团总召曾铭宗表示,农田水利会是在法律授权范围内享有自治权限的地方自治团体,不论财产与人事皆与政府无涉,一党独大的蔡政府强渡关山,将其收归国有,面对掠夺农民财产、剥夺农民权益的不当立法,大法官却视而不见。
曾铭宗批评,2年前农田水利会修法改制为公务机关时,农委会表示改制可让台湾灌溉服务更臻完善永续发展,但2年过去,农民面对的却是效率变差的农田水利署,水闸没人管、水路没钱修,蔡政府当初的承诺只是笑话一场。
民眾党立委蔡壁如则表示,为了彻底瓦解国民党的地方派系,连纯民间的「水利会」都可以充公、收编。现在宪法法庭竟然还配合执政党,作出「合宪」判决,根本是为了合理化派系分赃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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