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区块开发选商作业15日起陆续开始收件,预计在9月底截止,并规定参与选商的开发商须完成经济部与其他部会联审及环评初审程序,才可以进行,因此多家开发商力拚9月底前通过环评初审。
根据环评资料显示,加能风场场址位置在彰化县外海,基地面积为76平方公里,离岸距离约43公里,水深范围52至60公尺,最大装置容量602MW(百万瓦)。风机单机容量预计使用14至20MW,风机部数约30至43部,并承诺在条件合适且技术成熟前提下,评估优先使用管架式负压沉箱基础可行性。
审查过程中环保团体认为,船只通过会对鲸豚产生影响,应降低船速在2.5节,降低衝击,但相关环评报告内容却还是维持船速在6节,质疑只是来跑环评过程不愿意承诺降低船速。另也有环团认为,近年来离岸风场陆续建设,鲸豚因为施工造成听力损伤,甚至是会增加搁浅的可能。
最终经闭门会议讨论后,同意北陆的加能风场通过环评初审,惟环评委员也要求开发单位补充与承诺相关资料,包涵鲸豚观察员于海域执行观察及轮班休息时,不得兼任其他工作。另于海缆布设过程,应有鲸豚观察员观测,如于750公尺范围内有发现鲸豚出没,船速降至3节以下。
此外,环委要求,风机机组打桩已达安全深度但未达目标深度,如先行搁置该机组打桩并执行另外机组作业后,返回重启打桩时应比照新机组,于日间启动;每年执行鲸豚目视至少20趟次,并分散于四季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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