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劣质未取得合格标章的「微型电动二轮车」(旧名:电动自行车)充斥市面,《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日前修法通过将「微型电动二轮车」纳管,11月起新微型电动二轮车须挂牌才可上路,并且所有人要投保强制汽车责任险,预估至少有65万辆车受到影响。
微型电动二轮车申领牌照分为「新车领牌」与「新制施行前已使用中车辆请领」两类,但领用牌照时都要有车主身分证明文件、安全审验合格证明书以及车辆来歷证明等。此次草案规划微型电动二轮车领牌一面300元、领照则收费150元。
据了解,微型电动二轮车的车牌设计,将採用白底绿字的设计,车牌号码会有二码英文字母搭配五码数字,类似于机车的车牌设计。
车牌号码选号上规划分成三级别收费,第一级招标底价2,000元,为号码五码相同或是顺位,如12345、55555;第二级1,500元是车主自选号码;第三级为1,000元,由各监理所依实务作业,自行核处。
交通部监理科表示,此次草案有30日的公告期可以陈述意见。公路总局也提醒,车辆所有人要依规定投保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未投保者,公路监理机关将不予登记、换照、发照。若未领用牌照行驶者,将处1,200~3,600元罚锾。
在纳管前所购买的合格电动自行车,必须于新法施行后2年内,依规定领用并悬挂牌照,否则最高可开罚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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