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13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将于8月30日至9月2日在北京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杨合庆昨指出,这次会议重点之一为审议反电信网路诈骗法草案三审稿,草案加大对电信网路诈骗犯罪人员惩戒力度,增加规定对从事电信网路诈骗犯罪及关联犯罪的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并採取相应惩戒措施。同时,新增民眾举报奖励制度。
杨合庆表示,草案增加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挥审判、检察职能,依法防范、惩治电信网路诈骗犯罪的规定,增加公安机关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能力建设的规定。同时,加大对尚不构成犯罪人员的行政处罚力度;进一步明确电信网路诈骗分子除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外,造成他人损害的,还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草案规定鼓励群眾举报的奖励制度,同时要求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企业建立电信网路诈骗的预警劝阻系统,在这方面有十分细化的规定。一是规定了各级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的宣传教育职责。二是规定加强对老年人、青少年等群体的宣传教育,提高反诈宣传教育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这「五进」活动。
三是规定企业反电信网路诈骗的提示、提醒和警示义务。四是规定新闻单位和媒体开展反电信网路诈骗宣传教育的义务。五是规定鼓励群眾举报的奖励制度。六是要求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企业建立电信网路诈骗的预警劝阻系统,发现有出现电信网路诈骗的苗头和嫌疑的,及时对人民进行劝阻。
此前,2021年10月及2022年6月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反电信网路诈骗法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草案二审稿规定,对来自电信网路诈骗活动严重的特定地区人员或前往诈骗活动严重的特定地区人员,移民管理机构可以决定不准其出境。因从事电信网路诈骗活动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移民管理机构可以决定自处罚完毕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不准其出境。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