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口金融科技董事长胡亦嘉,2020年担任「街口投信」代理董事长期间,办理追募街口布兰特原油正2期货ETF时,未公平配售给投资人,让自己实质控制的2家英属维京群岛TRILL、WINNER公司私下申购,藉「左手卖右手」自肥,不法获利6600多万元,事后还偽造文件隐匿关系人交易。台北地检署昨依违反《证交法》等罪起诉胡亦嘉、胡妻庄郁琳6人。
被起诉的6人中,胡亦嘉、庄郁琳、王律杰、陈志睿4人曾任街口投信董事长或董事,另2人则为地产大亨杨健一的儿子、WINNER公司负责人杨立伟,以及协助杨办理证券及银行开户的胡亦嘉亲信詹淑玲。
检方调查,街口投信以街口布兰特原油期货销售超过预期为由,申报追加募集,2020年7月获金管会核准追募街口布兰特原油正2期货ETF,街口曾向金管会承诺会公平处理追募额度分配,并纳入内控。
当时部分投信金融业者有意高价申购,但实际上街口配售时把持特定部位,独厚配售给胡亦嘉实质控制的境外公司,造成基金价格因销量太少而飙升,成功申购的少数人则以极高溢价率出售。
检方查出,胡亦嘉等6人利用2家境外公司TRILL、WINNER,以低价自初级市场购入基金后,再至次级市场高价售出,利用限制市场供给等方式,导致基金出现溢价;总计2家公司共买进基金18万4000张(368组),并于去年1月11日卖出,涉嫌「左手卖右手」自肥,不法获利6665万8330元,事后金管会认为街口追募配售不公,明显违反「金融服务业公平待客原则」开罚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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