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PMG安侯建业会计师事务所14日指出,法、德、义、西、荷等欧盟五国近期发布联合声明,宣示2023年导入全球最低税负制,企业实质税率需达标15%。据悉,台湾最快将在2024年跟进实施。

因应全球最低税负制明年上路,财政部有意将台版最低税负制徵收率从现行12%提高到15%,依所得基本税额条例规定,其徵收率范围在12~15%内免修法,等于行政院可直接依经济环境适度调整,不用经过立院审查即可施行。

OECD包括欧美各国等136国自2021年底达成协议,研拟从2023年起针对年营收7.5亿欧元(约新台币240亿元)跨国企业集团全面实施全球最低税负制,企业母、子公司在各地区实质税率需达到15%,否则需补缴差额税款给母公司注册国或由子公司所在地递补课税。

据财政部统计,在台约有160家台企跨国企业及259家在台营运外资企业符合全球最低税负制门槛,合计共419家。

财政部表示,虽然台湾并非OECD成员国,但现行我国所得基本税额条例已有类似精神的最低税负制,我国企业若所得额超过50万元者,皆适用最低税负制徵收率12%,只要企业营所税额低于最低税负则需补缴差额,等于台版最低税负制。

官员指出,我国提高台版最低税负制徵收率的方向明确,但上路日期要等欧盟各国实施情况而定,最快为2024年。

此外,官员也强调,我国现行已设有租税优惠上限规定,企业单项租税优惠最多只能抵减30%营所税额,全部租税优惠合计仅能抵减50%营所税额,避免过度优惠影响其税率。

KPMG安侯建业国际租税谘询服务主持会计师丁传伦则提醒,近期欧盟5国要求企业负担公平税负、减缓全球通膨危机,台商若在欧盟5国有投资,应优先检视当地有效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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