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持劳工保险的财务平衡及永续发展,法规已明定劳工保险(普通事故)保险费率自2009年起採「费率自动调整机制」,由7.5%逐步微调至上限13%,2023年依法调整为12%,而自就业保险法施行之日起,劳工保险费率按被保险人当月投保薪资调降1%,明年1月1日起,劳工保险费率应按被保险人当月月投保薪资11%计算。

劳保局表示,以今年6月一般单位被保险人之平均投保薪资3万5071元估算,雇主每月负担个别被保险人之保险费增加122元,劳工每月负担保险费增加36元,政府补助保费每月增加18元;职业工会以平均投保薪资2万9125元估算,工会被保险人每月负担保险费增加87元,政府补助保险费每月增加59元。

为即时通知俾利投保单位正确计收明年度应缴之保险费,劳保局预计于今年9月分缴款单(10月25日前寄发)背面印制通函周知投保单位,至各类被保险人保险费分担金额表及劳保局全球资讯网保险费试算功能,将待「劳工保险投保薪资分级表」公告修正后更新,预计在今年11月下旬上路。

劳保局提醒,保费与费率及投保薪资级距相关,劳工保险投保薪资,为由投保单位按被保险人月薪资总额,如果被保险人平均月薪资总额如有变动,投保单位应于法定申报调整期限(每年2月及8月底)前填具投保薪资调整表申报其投保薪资调整。

劳保局指出,实际从事劳动雇主,若所得未达投保薪资分级表最高一级,应自行举证申报其投保薪资,但最低不得低于所属员工申报最高投保薪资适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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