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市太平溪右岸水防道路今年3月完工通车,试办1年禁行大货车及联结车,限定时速30公里以下,居民却痛批规定形同虚设。台东县警察局交通队长张国栋回应,道路尚未全段通车,鲜有大货车闯入,未来将加强取缔,并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开罚。

台东市太平溪右岸水防道路工程去年动工,计画未来作为一般道路使用,却引发附近光明里居民不满,建议台东县政府维持水防道路仅作为防汛、抢险运输使用,倘做为一般道路恐大幅影响居民安寧。

台东县府今年初允诺,会按照地方说明会内容,3月完工后,随即试办1年禁行大货车以上车辆与未载客游览车通行,设置时速限制30公里、禁鸣喇叭、禁止超车,以降低车辆行驶对于社区影响。

然而,移居台东光明里社区的香港龙舟师傅胡梓康20日表示,社区入夜后车辆呼啸而过,时速超过60公里,且有大货车进出;道路旁设立禁止联结车和大货车进入及禁止鸣喇叭的标示,根本形同虚设。

台东市民代表陈金溪说,有民眾向他投诉看到大货车进出道路,当初县政府已经允这条路开通后禁止大货车及联结车进入,但看到货车如入无人之境,显示县政府不负责任。

台东县政府建设处长许瑞贵回应,已转知台东县警察局交通队,即刻起会加强取缔。

张国栋则表示,该路段尚未全段通车,至今未传交通事故,大货车强行通行应属少数。此外,由于该路段尚未设置科技执法或监视器,未来将请员警加强巡逻,若有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60条第2项第3款「不遵守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之指示」,将处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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