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党新竹市长候选人高虹安遭爆料,找男友当人头浮报助理费,又被控将公费助理的薪水当成公积金挪作私用。律师黄帝颖直言,如果高重新分配、挪用公积金,用在职务相关,构成《刑法》的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若是支付个人治装、洗髮、卫生用品等,明显与职务无关,恐触犯《贪污治罪条例》的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
法界指出,立委及议员聘用的公费助理,薪资是国家支付,也是纳税钱,助理费须依法使用,不得任意挪用。今年初最高法院将诈领助理费5万元的前台北市议员童仲彦判刑3年10月定谳,就是他把公费助理薪资「回捐」给服务处做「私人用途」,认定触犯贪污罪的「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
童仲彦2011年11月至2012年2月,没有实际聘用蔡姓男子为助理,竟指示康姓助理制作聘书,向北市议会诈领补助费,且助理的张姓妻子也未从事助理工作,他也让她挂名公费助理,登录在议会春节慰劳金清册。
童辩称确实有聘用蔡姓助理,蔡因认同他的政治理念,所以将薪资回捐给服务处。且他另有私聘助理加上办公室租金、水电、网路等议员公务上费用支出,远超过以蔡名义领取助理补助款。
童还用「大水库理论」说,他因公务支出的金额,已大于其领取的公费助理补助款,无法证明他有不法意图。
今年2月16日最高法院驳回童的上诉,但考量他将其支应议员相关的事务开销,且仅5万多元,犯罪情节轻微,仅判3年10月,褫夺公权2年确定。
高虹安另也遭爆把资策会2项专利违法移转给科智企业,资策会副执行长萧博仁日前表示,高跟该会有雇佣契约,研发成果归资策会,如有不当移转,待事证厘清后,将会提告刑法背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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