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为照顾劳工的居住正义,价购鼓山区前峰东区、前镇区復兴西区两处共174户劳工租赁住宅,此次因租约到期,前峰东区4户、復兴西区7户共11户劳宅招租。劳工局表示,符合条件的劳工均有资格申请,11户均28坪,每月租金3500元,从1日起至31日受理申请,预计于2月下旬抽籤。

高雄市为解决劳工们的居住问题,减轻租屋经济负担,1984年起价购前峰东区、復兴西区劳宅共174户,只租不卖,每户约28坪,均3房2厅1卫的配置,月租金仅3500元。

劳宅租赁期间为2年,租期届满,还能续租3次为限,劳工总共可申请承租8年,吸引许多年轻劳工家庭申请,藉此筹备买房资金,8年期限一到即可到外购屋。

劳工局表示,申请人资格须年满20岁,设籍高雄市满6个月,受雇于高雄市登记设立营业人之事业单位,或加入高雄市产、职业工会直接劳动者、服务于市府所属各机关之技工、工友;申请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直系亲属合计达三口以上,均无自有住宅者,即可向劳工局提出申请。

劳工局指出,相关申请表单可至劳工局1楼服务台、劳工教育生活中心狮甲会馆、澄清服务中心服务台、博爱职业技能训练中心服务台免费索取,或上劳工局网站下载。备妥相关证件后,于31日前以挂号邮寄至劳工局,效期以邮戳为凭,或亲送至劳工局职业重建科福利股,预定于2月下旬公开抽籤。

劳工局提醒,除租金外,水、电费及公共设施电费、社区管理维护费仍由承租户自行负担,租金欠缴达3个月以上将视同违约,劳工局得终止租约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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