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国团败诉!
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去年7月要求中国青年救国团将61笔不动产、近14亿元不当取得财产移转国有,同时追徵2.4亿元。救国团随即声请停止强制执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9月时原裁定于本诉确定前,暂停执行61笔不动产,但16.3亿元动产部分则可以执行,经双方均抗告后,最高法院于日前废弃停止执行裁定,驳回救国团的声请,亦即连不动产都要移转国有。
自民进党2016年完全执政后,首要便是在立法院通过《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促进转型正义条例》,并据此设立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及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截至2022年11月止,党产会所做行政处分应归还给国家的不当党产超过830亿元。追徵来源全数为处分国民党不当党产及附随组织财产。
此举不仅清算了国民党,也让包含中华民国妇女联合会、中华救助总会、中国青年救国团在内的社团自此陷入与国家机器的诉讼泥沼。
这几年来民进党不断以转型正义「追杀」国民党,但在过程中却一直忽略转型正义的基本原则,转型正义的第一要素是透过调查厘清歷史真相,救国团成立之初是受国防部委任,当然应是「政府附随组织」,党产会却扭曲歷史真相,将其归至国民党。
第二是转型正义要追究责任,找出所谓的受害者,在救国团的案例中,并不存在任何受害者,大家都是去「享受」其所提供资源,何来受害之说?
第三是赔偿被害者,但救国团所执行业务并没有被害者,当然无须赔偿。
最后,转型正义的核心精神并不是报復斗争,而是和解共生,救国团的财产都是合法取得并签约使用,多数青年活动中心都是由政府拨用土地,救国团负责兴建,甚至有些是救国团自掏腰包配合,完全没有窃占国土的问题,但在听证过程中救国团先遭遇到政府的认知作战并被未审先判,实是令人痛惜。
此次最高行政法院的判决,完全依循党产会上诉理由,并且认为各地青年活动中心座落地点虽有特殊性,但移转后不会对救国团造成损害,更表示可以依循国有财产法向国产署租借,问题是法院有否考虑救国团的硬体投资成本?
如此强取豪夺与强盗何异?
(作者为台北市青年联合会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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