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兔年来临,各大卖场、夜市、摊贩开始贩卖各种春节应景商品,民眾也开始添购春节商品来增加喜气,为让民眾能安心购买,新北市经发局特别针对辖内商家办理专案抽查,包括春联、春节吊饰、红包袋、玩具等应景商品,总计抽查100件,不合格率达23%,均为标示不合格,尤其以春联、春节吊饰为大宗。
经发局长何怡明表示,春节商品种类繁多,民眾在购买春联、春节吊饰、红包袋、玩具等春节应景商品时,往往只留意商品外观及价格,鲜少注意商品是否有完整标示。
经发局提醒,无论何种商品流通进入市场时,皆应符合商品标示法及其他相关标示基准规定,例如常见的春联、春节吊饰商品应符合《商品标示法》、红包袋应符合《文具商品标示基准》,还有玩具应符合《玩具商品标示基准》。
经发局指出,本次抽查的春节商品,主要缺失为「制造商(进口商)地址」、「制造日期」、「商品原产地」、「主要成分或材料」等资讯未标示为主,尤其以春联、春节吊饰为大宗。
针对本次抽查标示不合格商品,经发局已依《商品标示法》、《文具商品标示基准》、《玩具商品标示基准》等规定,立即要求业者限期改善,逾期未改善者,将依法裁处2万元以上至20万元以下罚锾,严重者将函令下架或公告业者名称。
经发局呼吁,商品标示是商品的身分证,提醒民眾在购买商品时,除注重产品款式及价格外,也要留意商品本身是否有完整标示商品资讯,千万不可购买标示不全或来源不明的商品,以免造成消费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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