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桃园市政府于10日宣布该市国中小及公立幼儿园自111学年度起实施「代理教师全年聘期」,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新北市14日也分别宣布实施代理教师全年聘期,各市府教育局都向中央喊话,为避免排挤其他教育预算,盼中央提供补助。
有感于代理教师缺乏聘期,导致同工不同酬,台中市议员日前呼吁中市府给代理教师完整聘期,台中市府14日宣布,因高中早已实施代理教师完整聘期,此政策将向下延伸到市立国中小及幼儿园、特教班,从即日起给予高中以下学校代理教师完整聘期。
台中市教育局统计,全市国中小代理教师共有2310人,另公幼、特教班的代理教师有128人。台中市即日起实施代理教师完整聘期,也就是111学年度第2学期的聘期将延至7月31日,初估每年约增加2亿2000万元支出。
台南市长黄伟哲14日宣布,即日起全市公立中小学及幼儿园代理教师聘期将核给全学年聘期,共计1660人受惠。南市府教育局表示,111学年度代理教师聘期延长至2023年7月31日,将增加7500万元支出,未来全面实施代理教师发给全年薪,预估每年增加1.5亿元人事费。
高雄市府昨天也表示,经与台南市府讨论,决定同步实施代理教师全年聘期,市立高中以下学校及公立幼儿园、特教班,自111学年度第二学期起,给予代理教师12个月完整聘期。
新北市府决议比照其他五都核给代理教师全学年聘期,新北市教育局表示,辖内4000多名代理教师聘期改为全年后,预计会增加4亿元人事经费,市府会朝全年聘期规画办理。
台北市教育局副局长陈素慧表示,台北市从2010年起给予代理教师全年聘期,仅初聘且未兼任行政职的代理教师聘期是11个月。
陈素慧说,台北市自112学年度起,将让初聘且未兼任行政职的代理教师聘期改为12个月,预估将花费8000多万元,财源正积极筹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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