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县政府统计到3月22日,有907人房地遗产逾期1年未办继承,已列册管理3826笔土地、建物105栋,总价值近30亿元,将列管15年,若仍未办理继承,将依法移请财政部国有财产署公开标售,5次未标出则直接登记为国有,请继承人们留意自身权益。
地政处表示,112年度逾期未办继承登记不动产,将由各地政事务所自4月1日起公告至6月30日止,公告案件有907位被继承人,公告资料将揭示于土地所在的地政事务所、乡镇市公所、被继承人登记簿及死亡时户籍所在地。
地政处表示,不动产所有权人死亡后,继承人应在6个月内申请继承登记,逾期需缴纳罚锾,如果超过1年未办继承登记者,地政机关公告后列册管理15年。列管期满移请财政部国有财产署办理公开标售,标售所得价款将存入国库,继承人可依法定应继分领取,但若经5次标售未标出时,即登记为国有。
地政处为保障继承人权益,订于4月29日、5月1日及5月6日,分别在竹北、新湖、竹东地政事务所举办3场宣导说明会,邀请国税局、税务局及地政士提供相关继承登记谘询,欢迎继承人到场聆听,由地政人员协助完成继承登记。
地政处提醒,民法规定子女对双亲扶养及财产继承没有性别差异,土地须经登记始得处分,如果继承人因为人数眾多或协议未果,建议可由一人向地政事务所先申请继承登记为「公同共有」,之后全体继承人达成协议后,再向地政事务所申请遗产分割事宜。
相关不动产公告资讯,可上新竹县政府地政处及各地政事务所/未办继承专区网站查询,另可透过「新竹县智慧图资云」网站,更快速查询土地坐落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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