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无家者原因复杂,不论是工人、媒体人、生意人,都可能因各样人生际遇而流落街头。民团认为台湾应比照美国,採「居住优先」政策,先提供住所,再提供医疗、就业等支持。社安网也应有中央层级的无家可归者政策,由中央统筹,助跨区流浪者安顿下来,勿再把球踢回户籍地县市。
《社会救助法》修法联盟召集人王今暐说,无家者不是特殊一群人,是遇到居住困境的人,任何人陷入穷、老病、家暴、失业又缺支援,都可能无家可归。
国内一名轻度身障者,每月靠数千元补助过活,只要缴租房就没钱吃饭,只能把钱留着填饱肚子;有送货员因中风没法开车,改打零工后开始流浪;有穿着一派斯文的无家者,一问之下,才知对方原任职于报社;亦有人原是社工,罹患思觉失调症后收入中断,被迫流落街头。
对于无家者的协助,王今暐说,欧美、台湾传统上採急难救助或矫正手法,再提供居住支持,但效益很差。因此,美国约在10几年前就改採「居住优先」政策,先提供遮风避雨之处,再提供就业、医疗等支持。
台湾强调贫穷是个人责任,忽略了致贫的结构性因素,弱势就业者多受主流市场排斥,须先安顿、疗癒好身心,才能维持就业能力。目前政府对无家者的补助多为短期、一次性,且收容空间不足,难撑起居住优先政策,须修法、立专法解决。
王今暐呼吁社安网应有中央层级的无家可归者政策,以全国为范围进行统筹,帮助跨区流浪者安顿,勿再踢皮球「推回户籍地县市」。另社救法应订定无家者专章,助取得低收、居住扶助资源等。政府也应尽早制定《无家者权益保障专法》,让住宅、劳政等各部会参与进来,预防无家可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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