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等大陆8部门联合发布「助力民营经济发展通知」,提出支持民营经济的25条举措;除加大对民企、民营房地产业者金融支持,提升贷款占比,重点要求金融机构加大对民企的金融支持力度,「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也大力支持民企发行上市甚至是赴境外上市与再融资,以及支持民企开拓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便利统筹境内外资金划转和使用。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匯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资讯化部、财政部、全国工商联等8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通知》)。《通知》聚焦民企融资、上市、跨国资金业务等几大面向。
《通知》指出,要从民企融资需求特点出发,着力畅通信贷、债券、股权等多元化融资管道。金融机构要提高服务民企相关业务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等,加大对民企的金融支持力度,逐步提升民企贷款占比。
《通知》还强调,金融机构要加大信贷资源投入。加大首贷、信用贷支持力度,积极开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主动做好资金接续服务和切实抓好促发展和防风险等五条具体措施。「保持信贷、债券等重点融资管道稳定,合理满足民营房地产企业金融需求。」
此外,《通知》表示,从支持民企上市融资和併购重组、强化区域性股权市场对民企的支持服务、发挥股权投资基金支持民企融资的作用三举措扩大优质民营业股权融资规模。
《通知》说,推动注册制改革走深走实,大力支持民企发行上市和再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民企赴境外上市;继续深化併购重组市场化改革,研究优化併购重组「小额快速」审核机制,支持民企透过併购重组提质增效、做大做强。
至于在跨境融资面向上,《通知》表明,支持银行为更多优质民企提供贸易外匯收支便利化服务,提升资金跨境结算效率。支持银行统筹运用好本外币结算政策,为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提供贸易便利化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民企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便利统筹境内外资金划转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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