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仁会中和组长「鲸鱼」林京履涉嫌唆使少年,在光天化日下到新北市土城区当铺扫射51枪被起诉,如今又被起底2020年时受人指使,教唆未成年少年持棍棒打人,被新北地方法院判7月徒刑。

判决指出,绰号「可乐」的李振昌与新北市中和区新生街的槟榔摊林姓老板为友人,林姓老板和前员工陈姓女子有金钱纠纷,陈女2020年7月某日到槟榔摊和林姓老板理论后,一气之下砸毁槟榔摊内物品。

李振昌得知此事后主动替林姓老板出气,找来当时跟随他的小弟林京履与吴家新等人策画报復陈女,眾人找来一群未成年少年于同年7月30日手持棍棒等跑到陈女住所埋伏,却等不到陈女出门,便在陈女家门口放鞭炮并打电话恐吓她,要她到槟榔摊。

陈女心生畏惧,依照指示到槟榔摊之后,却被李振昌、林京履、吴家新等人指使埋伏的未成年少年持辣椒水喷洒后,持棍棒等痛殴。据了解,当时林京履效忠于竹联帮育仁会,还只是李振昌的小弟而已,李则是中和当地一个小混混,后来林京履转投靠竹联帮弘仁会,又涉及轰动一时的土城枪击案,才有名声传出。

事后林京履、吴家新被供出,不满李振昌要他们扛下所有责任,最后也供出李振昌才是主要涉案人。由于3人均坦承犯行,案件改依简式审判程序审理。

受命法官认为,李振昌等3人邀集少年犯行,造成公眾或他人危害、恐惧不安,所为实属不该,考量3人坦承犯行,与陈女达成和解赔偿,依妨害秩序罪处李8月徒刑,林与吴则处7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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