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主圣地」之称的「阿才的店」,遭房东提告索讨积欠5个半月房租、共76万元,同时要求餐厅腾空搬迁,案经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法官判决「阿才的店」须将房屋腾空迁让归还,并给付积欠的租金,且须从2023年10月27日起至迁让返还房屋之日止,按月给付14万元租金。本案可上诉。
「阿才的店」是早年党外人士,与学运世代经常聚集的地点,店址本在北市金山南路与仁爱路口,深受当年党外人士喜爱,2020年2月创办人刘建华过世,「阿才的店」暂时停业,后来搬迁重新开张,但这次遇到房东追讨租金的争议。
房东向北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阿才的店在2021年6月15日承租房屋,约定租期从2021年8月1日起到2026年7月31日止,每月租金14万元。但阿才的店却未如期缴付租金,迄今积欠租金达5个半月,共76万元。
房东说,已寄发存证信函催告并终止双方租约,但未获置理,因此依租赁规定提起本件诉讼,请求返还房屋、清偿积欠租金。
阿才的店挨告后,店家未在言词辩论期日到场,也未提出书状作任何声明或陈述,但法官审理后发现,阿才的店一直到法院的言词辩论庭时,经相当期限仍未给付积欠的租金,租约在今年10月27日已合法终止,租约经房东寄发存证信函合法终止而消灭,阿才的店继续占有房屋就失去合法权源,属于无权占有,判决阿才的店须腾空、迁让返还房屋,且须还先前积欠的租金,并从10月27日起,按月给付租金14万元一直到搬离日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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